尊敬的孕妇: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进行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出生健康儿是您的心愿,也是我科全体医务人员的心愿,我们将尽心尽力为您服务。
在这里,为了让您对产前超声检查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在您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告知:
1、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声学物理特性,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检查,为妇产科临床医师提供诊断参考的一种检查技术。超声诊断不代表病理诊断及临床诊断。临床诊断是结合了病史、体征、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资料的综合结果。
2、产科超声检查分为早孕期超声检查(包括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11~13+6 周NT超声检查)、中晚期孕期超声检查(包括Ⅰ级、Ⅱ级、Ⅲ级产科超声检查、Ⅳ级产前超声检查、有限产前超声检查)、会诊或专家级别产科超声,各孕期、各级别的产科超声检查的内容、侧重点不一样,请根据您的孕周及检查适应征在妇产科医师的指导下选择相应的产科超声检查。
3、目前认为以筛查胎儿结构异常为主要目的3次超声检查时机是11~13+6 周NT超声检查、18~24周Ⅱ级及Ⅲ级产科超声检查、32~36周Ⅱ级产科超声检查,每次检查的内容、目的都不一样,因此每一次超声检查是后一阶段超声检查无法替代的,希望您不要错过每一阶段的超声检查时机。
4、“围生医学”是7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多学科合作的边缘新学科。特别是将胎儿视为独立生命,成为临床直接观察对象。超声对胎儿的更多观察也是21世纪才推广的新技术,通过Ⅱ级、Ⅲ级产科超声检查,发现了许多过去出生前无法发现的胎儿畸形,为优生优育做出了贡献。但是对胎儿解剖学、胎儿生理学和病理学的研究还是全新学科,还有很多的未知数,有待研究,因此“能发现”并不代表“一定能发现”。超声检查还受各种因素影响(包括孕妇腹壁厚度、孕周、胎儿体位、羊水、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像、胎儿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变化、病程发展未导致解剖结构异常显像等),一些器官或部位可能无法显示或显示不清,这就是超声检查的局限性。
5、本次超声检查结果“未见明显异常”不代表“一切正常”,本次超声检查主要检查报告中“超声描述”的内容,没有描述的胎儿结构不在本次超声检查范围内,比如受目前技术条件所限,胎儿耳、腭部、腕骨、掌骨、指骨、跗骨、跖骨、趾骨、甲状腺、内外生殖器等众多的人体结构尚不能作为产科超声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超声也不能显示胎儿染色体,亦不能检测胎儿智力、视力、听力、运动功能、代谢性疾病等。已经检查的胎儿结构形态无异常,不能说明这些结构功能无异常。
6、胎儿的生长发育是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每次的超声检查结果只代表当时的生长发育水平。胎儿畸形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没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或程度时,超声检查是不能发现的。
7、大部分染色体病、单基因病和多基因病在胎儿时期,经超声检查无法发现异常。
8、目前推荐采用的超声检查方法均遵照国际公认的安全性标准进行。
接下来,我们想告知您我们科室目前能开展的产前超声检查项目:
1、NT测量:检查时间妊娠11-13+6周,主要是胎儿唐氏综合征的筛查指标之一。
2、Ⅰ级产前超声检查:妊娠各阶段均可检查,主要是确定胎儿数目、胎位,测量胎儿生长参数、羊水量、胎盘成熟度,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3、Ⅱ级产前超声检查:妊娠各阶段均可检查,主要是对胎儿大小及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的致死性畸形进行筛查,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4、III级产前超声检查:建议在妊娠20-24周进行,主要是对胎儿主要解剖结构进行系统观察以及对严重结构畸形进行系统筛查,包括严重颅脑畸形(无脑儿、重度脑积水、水脑症、严重脑膨出、无叶型前脑无裂畸形)、严重淋巴水囊瘤、单腔心、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严重脐膨出、直径超过5cm的畸胎瘤、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股骨、胫骨、腓骨、肱骨、桡骨、尺骨严重缺失。
5、Ⅳ级(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建议在孕24-34周进行,主要对明显心脏结构异常的复杂性心脏病作出诊断。
目前国内外文献报道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如下,供大家参考:
无脑儿的产前超声检出率:87%以上;
严重脑膨出的产前超声检出率:77%以上;
开放性脊柱裂的产前超声检出率:61%-95%;
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的产前超声检出率:60%-86%;
胎儿唇腭裂的产前超声总检出率:26.6%-92.54%;
单纯腭裂的产前超声检出率:0%-1.4%;
膈疝的产前超声检出率:60.0%左右;
房间隔缺损的产前超声检出率:0%-5.0%;
室间隔缺损的产前超声检出率:0%-66.0%;
左心发育不良综合征的产前超声检出率:28.0%-95.0%;
法洛四联症的产前超声检出率:14.0%-65.0%;
右室双出口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70.0%左右;
单一动脉干的产前超声检出率:67.0%左右;
消化道畸形的产前超声检出率:9.2%-57.1%;
胎儿肢体畸形的产前超声检出率:22.69%-87.2%
最后,我们真诚地建议您在整个妊娠的三个重要时间段(妊娠11-13+6周、20-24周、28-34周)进行3次产前彩超检查,请您不要错过。有您的配合和我们的努力,相信能把“出生畸形儿”的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