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何贤纪念医院)
2019年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持续提升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水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我院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杜绝医务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行风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我院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风建设总体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行风作风建设,组织全院科室组织科室人员传阅学习相关文件,并认真贯彻落实。党办协同医务科、财务科、设备科、药剂科等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批示,针对医疗服务、药品和器材采购、卫生保健等工作的监督,违规行医、违规收费、欺诈骗取医保资金、医药购销收受回扣等行为,医疗保健服务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本年度未发现有医护人员出现收受医药回扣、红包等行风举报投诉情况。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加强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全院科室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培训考核。结合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通过中层管理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并以身边事例提醒党员干部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5月16日医院党办组织各党支部党员代表到广州市国家档案馆参观由中共广州市纪委、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党风正•国家强”广州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大赛作品展。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
1.重新修订医院党委及院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党组织工作规则和行政单位工作规则等,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制度,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大额度采购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并由医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每月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三重一大”月报表。
2.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建立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定期对药剂、基建、设备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轮岗。严格按照要求,与药品、设备、耗材企业签署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无进入不良记录供应商。
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每年,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及领导干部家属分别签订《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家庭助廉承诺书》。
4.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约谈流程,按规范实施约谈工作。对年终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科室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的管理干部等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进行谈话提醒。
(三)医务监督工作方面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医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分工,并组织新委员进行必要的知识培训,增强监督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医务监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监督要求等工作机制建设,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持续改进。同时,完善医务监督工作台账。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医务监督委员共参加79个项目的医务监督工作,涵盖医疗设备招标、耗材招标、物资采购、基建项目验收、药品遴选、人员招聘、干部竞岗、评先等医院建设的各个方面。
(四)行风巡查督导方面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何贤纪念医院行风建设内部巡查暂行办法》。由纪检监察小组组长任组长,纪检监察小组成员、党办(纪检)人员、行政总值班人员为组员,在医院各门诊诊室、住院部办公室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是否有医药械代表出现,为百姓及医务人员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看病就医环境。从2017年1月份开始,巡查队伍定期对各个临床科室进行行风建设巡查,有检查记录及总结记录。巡视发现各部门工作秩序良好,员工都自觉佩带廉洁自律提醒卡,各病区及各诊室未出现红包及礼品情况。
(五)依法执业方面
1.按要求定期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等各类执业许可证进行效验,确保在有效期内执业。
2.定期对开展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所有医疗行为都符合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许可范围。
3.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医务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严格要求按照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和类别进行执业。从事母婴保健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
4.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档案,严格实行准入和授权管理:如手术分级管理、处方授权等。
(六)物价管理方面
1.组织人员自查收费清单上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收费项目的价格、规格、单位与购进情况是否一致,收费项目与《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是否相同。
2.按相关规定在医院门诊大厅进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物价投诉电话等公示,设立客服中心、价格咨询及投诉窗口,及时接受和解答患者对医疗物价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3.医院物价监督小组制定医疗物价工作质控方案,每季度对全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汇总,组织科室兼职物价员开会,及时把检查情况反馈到科室,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医院物价监督小组成员定期到每个科室了解科室业务开展情况,指导科室正确合理收费,杜绝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问题的出现。
(七)医保管理方面:
1.多渠道、多层次做好宣传培训工作:(1)到医院各科室进行骗保知识的宣传和学习。(2)落实医保宣传,在医院宣传栏和LED显示屏张贴和播放医保知识宣传。
2.对门诊和住院收费员进行培训,加强对于医保制度的落实管理。防止医保数据的错传、漏传。
3.做好对住院医保参保人的身份核对工作,有效地防止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做到人卡相符。
4.对于不合理入院、分解住院和限制性用药等方面根据医保中心的监督结果,及时反馈科室。并督促改进。
(八)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方面
1.建立医疗设备申购程序。临床科室按业务发展需要做好年度设备采购计划,设备科牵头召开设备审核会议,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设备审核会议审核结果对年度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审核,设备科按照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结果进行采购。医务监督、审计、纪检对全流程进行监控。
2.制定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成立耗材管理委员会,对医用耗材新品种申购、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管理、验收入库等作出了规定。科室申请的新耗材需经耗材审核会议讨论审核,设备科组织价格谈判后组织采购。
3.我院与每家设备采购的公司均签订采购合同和“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规范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
(九)药品采购方面
1.按照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的药品集团采购交易适用办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12月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开展委托议价、竞价药品目录预选、计划采购量上报及4+7品种等相应工作。2019年4月逐步从省平台向GPO药品平台进行转换采购,截止2019年5月,对于GPO平台未公布的品种按要求进行网上备案采购,并将我院药品信息,与相关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相关信息数据对接和更新。
2.完善了医院阳光用药建设相关制度,积极开展阳光用药监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汇总药剂科、医务科、信息科、党办(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的相关制度,编制成《阳光用药制度汇编》,确保把“阳光用药”工作落到实处,每年根据医院人事变动及工作实际,重新调整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阳光用药监管领导小组。定期将阳光用药数据在医院OA及网站上公示,规范阳光用药公示内容。
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