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了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提出说明。
建设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20-39152663
附件1: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