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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老年友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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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预嘱?

发布时间:2021-08-16

医疗预嘱(Living will)是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在一些国家,人们在健康时就会留有一份医疗预嘱,对自己丧失决策能力后的治疗方案预先留下意见或指定某人代为决定。


为什么要做医疗预嘱?

  1. 对自己的医疗事务提前按照自己的意愿作出安排。人的衰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当某人衰老到某个程度,或因意外事故导致其进入昏迷状态,皆会造成其无法向医生表达自己的医疗意愿的情况发生。如果在健康、清醒时提前对自己的医疗方案作出决定,可以避免自己的亲人或医院为你作出的医疗决定违背你意愿的情况发生。

  2. 避免亲人为你的医疗方案发生争执。在年老思维衰退或陷入昏迷的状态下,由于无法征求你本人的意见,家人对你的医疗方案可能会发生分歧,影响亲人间的和睦关系。

为什么要推广医疗预嘱?

以下是国内医疗预嘱推广者和先行者们的部分观点:

“建议人们在疾病和生命的终末期,在健康或意识还清楚时签署一项文件说明,一旦身处不可治愈的病痛末期或临终时,放弃使用那些只是在延长死亡过程而使生存毫无质量的生命支持治疗,比如人工呼吸器、心肺复苏术或喂食机器等,让生命自然逝去。”

“一个走到生命尽头的人,不能安详离去,反而要忍受心脏按摩、气管插管、心脏电击以及心内注射等等惊心动魄的急救措施,即使急救成功,往往也不能真正摆脱死亡,而很可能只是依赖生命支持系统维持毫无质量的植物人状态……”

“医疗预嘱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正在帮助人们摆脱这种困境,对于一些人来说,医疗预嘱也可能为他们提供帮助。”

医疗预嘱的内容是什么?

是一份包含“五个愿望”的表单:

第一个愿望:我需要或不需要何种医疗服务;

第二个愿望:我希望或不希望使用生命支持治疗;

第三个愿望: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

第四个愿望:我想让我的家人或朋友知道什么;

第五个愿望:我希望由谁帮助我。

其中第二个愿望与具体医疗措施相关的内容为:在生命末期、不可逆转的昏迷状态及持续植物状态下是否使用生命支持治疗,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术、使用呼吸机、使用喂食管、输血、血液透析等。

您也可以同公证处人员沟通,了解或咨询更多愿望内容。

放弃使用医疗上的生命支持系统是否等同于安乐死?

不是的。安乐死是通过注射药物等措施帮助患者安详地结束生命,是一种相对积极、主动的手段,目的是为了结束进入临终状态患者的痛苦。放弃使用医疗上的生命支持系统是恢复自然死亡状态,指对没有任何恢复希望的临终患者或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患者停止使用呼吸机和心肺复苏术等治疗手段,其目的是减轻患者的肉体痛苦,是一种相对消极、被动的,在医疗措施的角度采取不作为的手段。

我现在无法决定,或对是否使用某些医疗上的生命支持系统无法决定怎么办?

可以指定某个你信赖的人或对你的意愿比较了解的人代为决定。此种情形一般要配合使用意定监护协议。

办理了医疗预嘱后能否撤销或更改?

可以撤销或更改。只要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签署医疗预嘱后随时可以撤销或更改,没有次数限制。

医疗事务只是需要代为决定的个人事务的一部分,我还有其他事务,例如养老、生活照护、经济事务管理等事项需要亲人朋友代为决定应该怎么办?

您可以申请办理一份意定监护协议,对失能失智后的人身和财产事作出详细安排。若您希望了解更多关于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的信息,可向公证人员咨询。

如何办理医疗预嘱?

您可拨打电话0451-86995522与哈尔滨新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预约或更多咨询,也可以到哈尔滨新区公证处办公场地与公证人员沟通交流,索取更多医疗预嘱的相关文本,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需要或不需要的项目,之后进一步签署医疗预嘱并办理公证。


医疗预嘱相关案例:

案例1:

王大姐有五兄弟姐妹,除了她本人外其他兄弟姐妹皆已定居国外,只有王大姐一人在广州生活,她的父亲八十岁时突发脑溢血,抢救期间兄弟姐妹对医疗方案意见不一,争论不下,纷纷打电话给王大姐。正在病房照顾父亲的王大姐时不时就要接到其他兄弟姐妹的电话,有的甚至采取威胁的态度,表示如果不按他选择的医疗方案治疗父亲,就要王大姐负全部责任甚至断绝关系。回忆起这段经历的王大姐仍记得当时的心酸和无助。在王大姐来我处办理公证的时候,得知可以通过公证办理医疗预嘱时,马上决定自己也要办理一份,问道原因,王大姐说:

“我想在自己神志清醒办理医疗预嘱,表达自己对医疗事项的真实意愿,避免子女日后发生争执,我父亲去世前发生的惨痛经历太深刻太残酷,我不想这一幕之后再发生在我的子女身上。”

案例2:

陈女士是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高管, 工作需要出差很多。陈女士是独生女,母亲得了绝症,去世前住进了医院的ICU病房,当时母亲已经昏迷,身上插满了气管、食管、输液管,由于担心病人因为难受而自己拔管出现医疗事故,陈女士清楚的记得,母亲的双手是被绷带绑在病床的栏杆上的。在病房陪伴了几十个日夜后,陈女士的母亲最后还是去世了,前后的医疗费用也花了二十余万。在得知公证处可以办理医疗预嘱后,陈女士立即来到公证处为自己预约办理了医疗预嘱,并通过医疗预嘱表明:如有两位以上的主治医师都判定我已昏迷且按合理的医学判定没有改善或恢复的可能,而使用生命支持治疗只能推迟我死亡的时间时,不要使用心肺复苏术、呼吸机、喂食管、输血、血液透析等治疗方法继续维持我的生命。

陈女士说:“我追求生命的质量,如果没有治疗希望时,我不希望在我身上使用人工生命支持系统,以作不必要的生命延长。插满管被脱了衣服放在病床上翻来翻去的生活太没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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