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中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展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应当纳入本机构院务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院的限制类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告。见下方附件。
手术分级目录2021年
“限制临床应用技术”备案
限制临床应用技术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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